中国城乡与海南省金融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


    226日,中国城乡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胡国丹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陈阳共同拜访上海期货交易所党委书记、理事长姜岩,并就三方合作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。根据框架合作协议,中国城乡将依托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:海国商),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简称:上期所)在技术互通、人才互通、产品互通中相互促进,实现协同发展。


    根据框架合作协议,中国城乡将依托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:海国商),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简称:上期所)在技术互通、人才互通、产品互通中相互促进,实现协同发展。




    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前,三方进行了座谈交流。

    胡国丹感谢上期所对中国城乡的支持。他指出,海国商是按照国际化规则、全球化标准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打造的产业链要素配置平台,将立足海南自贸港,依托中交集团的优势资源与上海期货交易所行业优势开展战略合作,在LNG国际化交易、交割基地服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,希望上期所在技术研发、人才培养、市场服务、国际化拓展等诸多领域给予指导和支持。他表示,中国城乡将围绕中交集团“强链”“延链”战略,立足满足城乡发展对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需要,重点实施以沿海LNG接收站和气化长江为核心的“一纵一横”发展战略,搭建LNG国际国内贸易交易平台,大力拓展城燃、供热和综合能源业务,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化、市场化、开放型的城乡清洁能源综合运营服务商。

    姜岩指出,上期所发展20余年来,已上市20个期货品种,6个期权品种,2020年交易额超150万亿。上期所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,在品种开发、功能发挥、一线监管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,不断深化改革,初步形成“一主两翼”平台体系战略布局,促进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有效发挥。“一主两翼”发展就是要围绕现有期货品种,加强现货贸易与衍生品交易。本次与海南省、中国城乡合作,正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、推动现货贸易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
    陈阳指出,海南作为自贸港,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。习近平总书记4·13”重要讲话、中央12号文件、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中均明确提出支持海南在国际能源、国际大宗商品领域建设交易场所,探索国际化实现路径,努力实现上市产品国际化、交易客户国际化、资金结算国际化、物流交割国际化、信息数据国际化。发挥海南自贸港的独特制度优势,在交易规则、产品模式以及产业金融等领域不断创新,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商品交易法规体系。依托海南自贸港独特优势,打通海上丝绸之路、打通东盟、南亚等沿线国家的国际商品交易市场,打造国际定价权和话语权。陈阳表示,衷心感谢上期所对海南产业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。在新的国家战略的号召下,希望上期所继续支持海南商品交易场所的建设,依托自贸港政策共同参与到商品交易的国际化进程,推动中国商品交易进入国际市场。




    座谈会前,胡国丹一行参观了上期所展厅,调研了解上期所20年历程和发展成就等。

    上海期货交易所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陆丰,场外业务部总监鲍建平,国际合作部总监朱江鸿及交割部、法律部有关负责人;海南省金融局监管二处处长罗洋;中交能源党委书记、总经理关敏娟,中国城乡办公室副主任方国辉,中交能源总经理助理、海国商董事长徐磊,海国商总经理郑宇等出席上述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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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简称证监会)集中统一监管的期货交易所,宗旨是服务实体经济。根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上期所组织经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,目前已上市铜、铝、锌、铅、镍、锡等20 个期货品种以及铜、天然橡胶、黄金等6个期权合约。